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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商報二手餐飲設備買賣記者 柏陽月
  核心
  提示
  試點
  據《成都市中院關於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第一階段試點的公告》,自2013年9月10日起,試點龍泉驛、新都和雙流預防癌症須知3個法院集中管轄中心城區以外的行政案件。
  意義
  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消行政相對人擔心地方干預行政案件審京站美食理的顧慮,至少程序上更能體現公正性。
  ———四川鑫天律師事務所建築設計朱寧律師
  成都的朱律師最近代理一起起訴行餐飲設備推薦政機關的行政案件,但他去立案的時候,卻遇到了和以往都不一樣的經歷:他代理當事人起訴的是溫江一街辦,以前應該是到溫江法院立案,但他去溫江法院立案時,卻被告知到雙流法院立案。
  原來,朱律師遇到的事兒,正是成都法院自去年9月10日起開始試行的一項重要司法試點———成都市中院根據最高法院的要求,進行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指定龍泉驛、新都和雙流3個法院集中管轄中心城區以外的行政案件,而5城區和高新區暫不在第一階段試點區域。
  到雙流法院順利立案的朱律師對此評價,法院異地審理行政案件,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消行政相對人(註:比如本案中的當事人羅女士)擔心地方干預行政案件審理的顧慮,至少程序上更能體現公正性。
  到雙流法院告溫江一街辦
  7天內得到能立案的答覆
  新年伊始,四川鑫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朱寧發了一條微博:“上個月19日到溫江區法院立行政案件,被告知到雙流即行政案件異地管轄。”1月2日,他再次發了一條微博:“今天到雙流法院拿行政案件受理通知書(被告是溫江機關)……行政案件立案以前是多麼艱難。”
  朱寧說,去年12月19日,他代表當事人對溫江區涌泉街道辦提起行政訴訟,於是到溫江法院去立案。“我告訴工作人員,是行政案件,告溫江一個街道辦,他們卻說溫江不立案,要到雙流法院去立案。”朱寧非常奇怪,趕緊問:“為什麼呢,是異地管轄嗎?”得到工作人員肯定的答覆後,他一刻不敢耽誤,趕緊到雙流法院去。雙流法院收下了這起行政案子,讓他7天之內等回覆。
  “等到時間差不多了,我就給雙流法院打電話,詢問立案情況。”令朱寧沒想到的是,雙流法院回覆他,已經可以立案了,只需再補充一些文件和手續就行。他一激動,就發了以上兩條微博。
  行政案件異地管轄
  當事人感覺“更有希望”
  朱寧說,這起案件涉及拆遷安置糾紛,當時,當事人羅女士到涌泉街道辦去信訪,涌泉街道辦的群眾與信訪工作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接待了她,然而羅女士卻遲遲未能等到信訪處理回覆意見書。於是,羅女士就把涌泉街道辦告上了法院。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溫江涌泉街道辦。涌泉街道辦群眾與信訪工作辦公室的一位負責人說,領導親自接訪過羅女士,而且街道辦也給羅女士出具了信訪處理回覆意見書,可是她一直拒絕簽字。對於溫江的官司到雙流打,該負責人說:“規定在哪裡審理,我們只有去,耗費的時間、油費肯定比在溫江區要高。”
  “當時一聽到去雙流立案,我一下就感到更有希望了。”朱寧說,1年前他曾代理了一起工傷案件,涉及行政訴訟,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結果也沒能立案。“其實訴訟的成本肯定會增加一些,但是能立案就是解決了大問題。”
  5城區和高新區暫不試點
  據瞭解,成都市中級法院根據最高法院的要求,進行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指定龍泉驛、新都和雙流3個法院集中管轄中心城區以外的行政案件,而5城區和高新區暫不在第一階段試點區域。
  根據《成都市中院關於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第一階段試點的公告》(自2013年9月10日起試行),原青白江、新津、蒲江、雙流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指定由龍泉驛法院管轄;原溫江、新都、邛崍、崇州、大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指定由雙流法院管轄;原龍泉驛、都江堰、彭州、金堂、郫縣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指定由新都法院管轄。去年9月10日之前立案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由受理法院繼續審理。
  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
  龍泉驛法院
  管轄原青白江、新津、蒲江、雙流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雙流法院
  管轄原溫江、新都、邛崍、崇州、大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新都法院
  管轄原龍泉驛、都江堰、彭州、金堂、郫縣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原標題:告溫江的街辦 去雙流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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